📰 进出口化妆品新规12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解读
海关总署发布并解读修订后的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,新办法12月1日起施行。并在上海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,已自今日正式实施。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消费市场,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容,2025年进出口总值为1716.1亿元,同比增长2.74%,其中进口1156.9亿元、出口559.2亿元。修订坚持广泛征求意见、遵循国际规则并设6个月以上过渡期,方便境内外企业适应。 在便利化方面,新办法取消进口收货人备案、出口生产企业备案及指定场所存放要求,检验地点由口岸改为收货人或代理人申报地,出口则由海关指定地点,企业自主性提高。加强部门数据互联互通,自动比对注册备案信息,精简资料与人工审核,让企业少跑腿、监管更精准,降本增效。 同时支持新业态、固化监管改革成果,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创新,为中小微企业出海提供轻量化、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,取消首次进口特殊管理、扩大免检样品范围,促进创新发展,推动我国从“制妆大国”向“制妆强国”迈进。
🏷️ #海关总署 #化妆品# 进口 #出口 #通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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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进出口化妆品新规12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解读
海关总署发布并解读修订后的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,新办法12月1日起施行。并在上海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,已自今日正式实施。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消费市场,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容,2025年进出口总值为1716.1亿元,同比增长2.74%,其中进口1156.9亿元、出口559.2亿元。修订坚持广泛征求意见、遵循国际规则并设6个月以上过渡期,方便境内外企业适应。 在便利化方面,新办法取消进口收货人备案、出口生产企业备案及指定场所存放要求,检验地点由口岸改为收货人或代理人申报地,出口则由海关指定地点,企业自主性提高。加强部门数据互联互通,自动比对注册备案信息,精简资料与人工审核,让企业少跑腿、监管更精准,降本增效。 同时支持新业态、固化监管改革成果,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创新,为中小微企业出海提供轻量化、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,取消首次进口特殊管理、扩大免检样品范围,促进创新发展,推动我国从“制妆大国”向“制妆强国”迈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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