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跨境电商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退货

为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融合发展,海关总署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。该模式适用于9610编码的零售出口商品,允许海外退货时不必返还原出口海关,而是在全国任意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。此前自试点阶段覆盖20个直属海关,经过一年试点现具备全国推广条件,且退货仅限跨关区退回至开展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或场地。企业需具备独立作业区、对接海关信息化系统并规范经营。跨关区退货旨解决“退货难、成本高、周期长”等痛点,提升逆向物流效率和消费者体验,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。叠加财政部等部门的退运税收优惠政策,政策协同有望进一步降低成本、提升效益,推动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引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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