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“绕路”,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_腾讯新闻

海关总署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(9610)。该模式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在海外发生退货时,不必退回原出口海关,而是可在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,提升退货灵活性与效率。试点于2024年12月起在北京、天津、 大连、哈尔滨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成都、乌鲁木齐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,现已具备全国推广条件。退货仅适用于9610模式,商品可跨关区退回,但须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监管场所或场地,并要求企业具备独立作业区,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对接海关信息化系统。此政策旨在缓解“退货难、成本高、周期长”等痛点,提升逆向物流效率与消费者体验,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。叠加财政部等三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,可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、提高效益,形成政策协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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