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“绕路”,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
新华社北京讯,海关总署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,针对9610跨关区退货的商品,允许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必退回原出口海关,而是在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。此次政策源自2024年在2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的经验,经过一年的试点验证,具备全国推广条件。跨关区退货仅适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,且退回仅可退至开展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或场地;企业需具备独立作业区并将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对接海关信息化系统。
🏷️ #跨境电商 #退货模式 #9610 #海关监管 #逆向物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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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“绕路”,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
新华社北京讯,海关总署宣布自2026年4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,针对9610跨关区退货的商品,允许在海外发生退货时不必退回原出口海关,而是在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。此次政策源自2024年在2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的经验,经过一年的试点验证,具备全国推广条件。跨关区退货仅适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,且退回仅可退至开展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或场地;企业需具备独立作业区并将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对接海关信息化系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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