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“绕路”,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
自2026年4月1日起,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,允许海外退货时不必回原出口海关,而是在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(9610模式)。此前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,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,但须退回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,且企业需具备独立作业区、对接海关信息系统。此举旨在解决传统模式下的“退货难、成本高、周期长”等痛点,提升效率与消费者体验,同时与财政部等部门的退运税收优惠政策叠加,降低企业成本,增强国际竞争力。跨关区退货有望推动行业良性发展,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引擎之一。
🏷️ #跨关区退货 #跨境电商 #退运政策 #海关总署 #国际贸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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📰 4月1日起跨境电商退货不再“绕路”,商品可全国跨关区通退
自2026年4月1日起,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,允许海外退货时不必回原出口海关,而是在全国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(9610模式)。此前在20个直属海关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,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,但须退回到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,且企业需具备独立作业区、对接海关信息系统。此举旨在解决传统模式下的“退货难、成本高、周期长”等痛点,提升效率与消费者体验,同时与财政部等部门的退运税收优惠政策叠加,降低企业成本,增强国际竞争力。跨关区退货有望推动行业良性发展,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引擎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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