📰 海关总署: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 - 物流指闻

近期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,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,称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。该模式仅适用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,即所谓的“9610模式”。退货商品可以跨关区退回,但仅限退回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。公告要求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的企业须规范经营,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,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需向海关开放或对接海关信息化系统。该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,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。声明称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来源说明及版权信息也在文末提示。

🏷️ #跨境电商 #退货模式 #96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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